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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整治工作通报
        来源: 市住建执法总队 时间: 2021-06-24 14:00:00

        津住建执总〔202123


        关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整治工作通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工作部署,依据《市住建执法总队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510日至528市住建执法总队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执法方式,对市级在建工程开展了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整治检查执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整治共检查执法97个市级管理项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34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7个,轨道交通工程35个,供热工程1个。检查执法子项970项,合格965项,不合格5项,合格率99%。提出隐患整改意见1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

        检查结果表明,各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单位能够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地下管线保护“六不”工作原则。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对建筑工程周边环境进行现状调查,收集施工范围及影响范围内地下管线信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探测获得地下管线分布资料,制作管线分布图;组织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地下管线情况交底。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制定对管线的专项保护方案,进行人工探挖并与地下管线(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建立联系。监理单位在涉及地下管线施工时进行旁站监理和记录。

        二、存在主要问题

        检查期间发现个别施工单位未认真执行《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津建质安〔2018438号),在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安全保护工作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需进行整改,具体表现为责任单位未与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

        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

        侯台地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福姜路(香泽道-香朗道)工程

        建设单位: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天津中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施工单位对东侧影响范围内西姜井村供电红缆的防护措施不到位,在发生断电事故后应急处置不力,未与电缆产权单位建立有效联动。

        四、工作要求

        (一)巩固建筑工程周边环境现状调查成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加强与电力、通信、燃气、自来水、污水等地下管线权属单位联系,制定地下管线保护工作方案,对周边影响范围内管线基础信息普查,进一步督促核查地下管线的走向、埋设深度、具体位置、运行状况等基本信息,对年代久远、图实不符的管线要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进行探测、补测,根据勘测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工程图纸,并集中建档、统一管理。

        (二)严格落实“六不”工作原则,压实在施工程五方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担负首要责任,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尤其加强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共同形成合力。

        (二)坚决严肃处理违法违规企业。严肃查处在施工程地下管线安全保护不到位的行为,对情节严重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予以联合惩戒。加强执法联动和审后监管,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制度,提高执法效能。总队将适时组成复查小组,对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针对隐患整改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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