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承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引入社会资本改造老旧小区,提升社区居民幸福指数的建议”的建议,经我委会同市财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计民生改善工作,针对我市部分房屋设施老化、居住功能下降、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从2012年开始,对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旧楼区)连续进行两轮综合提升改造,纳入历年全市20项民心工程。2012年至2015年,全市完成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2017年至2019年,全市完成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通过两轮改造,基本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老旧楼区的功能性、安全性问题,群众居住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下一步老旧城区更新改造
针对您提出的“借鉴国内已有的成功经验,探索出适合我市的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建议,日前,我委已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等政府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天津市老旧城区更新改造工作指导意见》,目前正在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的意见,下一步待市政府批准后,由各区组织实施。特别在《指导意见》中提出鼓励引入社会资本,探索政策创新,市对区“不予不取给政策”,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入,实行市场化运作。最近,市政府要求我们与各区一起创造条件引入社会资本,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和中央补助资金支持,正在与各区一道申报小区改造项目。
非常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0年4月15日
工作人员:杨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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