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审批→银行计算利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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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咨询电话:022-24137701
一、申请
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模板见附件)、保证金交款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如变更过企业名称需提供工商登记变更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到业务部门(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中路7号海河大厦建设银行后院投诉中心)。
注:不接收邮寄申请单
二、审批
1、保证金交满三年且近三年无投诉记录的企业准予退还;
2、2018年度被评为天津市信用评价等级A 类并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企业准予退还。
注:上述两项条件满足其一即可予以退还
三、银行核算利息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申请审批通过后,由银行计算保证金利息,利率参照同期银行对公账户活期存款利率执行,核算后电话通知退款企业来办理退款手续。
四、退还(天津市河东区海河大厦主楼3层财务窗口)
1、持有当初交纳保证金时为退款企业开具的收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退款企业为我单位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开具保证金本金、利息收据各一张(盖财务章),下划线部分为我单位全称,收据必须书写规范,不能有任何涂改。
3、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委托函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代表章。
4、退款企业如变更过企业名称需提供工商登记变更说明。
5、退款单位账户信息(必须为原缴款单位)。
6、特殊情况所需资料当面告知。
7、以上退还所需资料可邮寄,邮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中路7号海河大厦3层财务窗口 财务收
附件1:退还保证金流程及要件(满三年)
附件2:退还保证金流程及要件(2018年度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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