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吸取辽宁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1·1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日前,和平区应急局深入天津北方国际集团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活动。北方国际集团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及下属二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培训。
宣讲人员对《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重点概要、主要负责人职责、企业主体责任以及相关罚则进行了层层递进式讲解分析。在讲解中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与每一条违则结合起来,以案释法,进一步强化了普法宣传效果。和平区应急局负责同志对参会企业在当前形势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三是落实主要负责人职责,充分做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北方国际集团的相关负责人和参加培训的员工对培训内容、讲授方式高度认可并表示诚挚感谢。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企业负责人和参训员工的法律素养和安全生产意识,树牢了企业安全发展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此次培训是服务企业、提升企业满意度、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和平区应急局结合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实际,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的重要方式。
下一步,和平区应急局将持续落实“监管+服务”,将日常监管、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构建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和平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