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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稳妥推进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工作协同,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有关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卫东 副市长
副组长:朱玉兵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国田 市医保局局长
刘 健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苑广睿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正局级)
张清玲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文忠 市财政局总经济师
刘华珊 市人社局一级巡视员
杜洪印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高连欢 市医保局副局长
王 怡 市残联副理事长
朱春礼 市税务局总会计师
袁玉梅 天津银保监局二级巡视员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
(二)审议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三)组织制定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四)审议各部门拟订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配套政策。
(五)协调解决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医保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李国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高连欢、刘文忠、张清玲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具体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有关工作任务结束后自行撤销。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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