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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0229/2020-0035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 文 字 号 :
        津政办函〔2020〕68号
        主    题 :
        医疗保障\医保待遇保障
        成 文 日 期 :
        2020-10-23 09:05
        发 文 日 期 :
        2020-10-26 17:08:39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稳妥推进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工作协同,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有关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王卫东  副市长

        副组长:朱玉兵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国田  市医保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员:苑广睿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正局级)

                张清玲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文忠  市财政局总经济师

                刘华珊  市人社局一级巡视员

                杜洪印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高连欢  市医保局副局长

                   市残联副理事长

                朱春礼  市税务局总会计师

                袁玉梅  天津银保监局二级巡视员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

        (二)审议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三)组织制定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四)审议各部门拟订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配套政策。

        (五)协调解决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医保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李国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高连欢、刘文忠、张清玲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具体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有关工作任务结束后自行撤销。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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