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简体| 繁体
天津市新宇彩板有限公司听证公告
应天津市新宇彩板有限公司的要求,本局定于2021年3月26日9时在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南开区复康路17号)综合楼三楼会议室就其涉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案进行听证。
特此公告。
2021年3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