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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关于加强我市媒体公益普法工作的意见》的解读

        来源:  天津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0-10-29 15:09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决议,充分发挥媒体公益普法作用,促进媒体履行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新时代媒体公益普法的实效性,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工作的满意度,为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和良好法治环境,与市委宣传部共同研究起草《关于加强我市媒体公益普法工作的意见》。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发挥媒体传播迅速、覆盖面广、生动形象、易于接受等优势, 通过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开展公益法治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引导全体市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三、宣传重点

        本意见重点宣传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法律法规;社会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

        四、主要任务

        本意见明确五个方面重要任务,分别是:

        (一)做好法治专题宣传。办好法治专题(专栏)节目、挖掘普法先进人物、宣传普法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展现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果、集中开展专题普法等。

        (二)加强普法公益广告宣传。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在重要版面、重点时段刊播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公益广告和法治节目,结合各自特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普法宣传。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开展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引导、鼓励和支持开展各类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各媒体要大力支持优秀法治文化产品的刊播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的宣传报道。

        (四)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公益普法中的运用。引导网络媒体自觉承担网络法治宣传教育责任,让网络媒体成为社会获取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渠道。整合新媒体宣传资源,形成合力。

        (五)加强媒体普法队伍建设。提高媒体法治宣传队伍的法治素养,提升公益普法宣传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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