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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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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2-28 15:59

        2021年以来,市教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有效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28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抓好示范带动。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认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示范带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深化对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战略定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的认识和理解,坚持以法治思维提升教育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是抓好研究阐释。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研究制定《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高等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构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群的若干举措》。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升高等法学教育水平的通知》,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研究”社会科学重大项目。
          三是抓好融会贯通。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密地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教育引导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新形势新变化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体现到具体工作实践中。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规范文明执法。一是依法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治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存在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二是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梳理了《教育系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教育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根据清单制定并实施了《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21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三是组织了我委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30余人至法院旁听案件,完成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近200人专业法律知识的考试、试卷评审及证件申领工作。四是按照要求进行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经评查全部合格。
          (二)积极推动教育系统普法。一是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教育普法的首要任务,印发《教育系统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的通知》,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二是推动教育系统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将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大民法典在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的内容占比,部署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三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我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基本竣工,建成后将成为目前全国最大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四是以宪法学习宣传为主题,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继续举办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我市优秀学生在教育部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全国总决赛上斩获知识竞赛季军、演讲比赛一个一等奖、两个二等奖的佳绩。
          (三)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一是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的调整工作,调整后的政务服务事项共76项,并对400余条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程信息进行了核查和完善。二是深化我委政务服务事项改革工作。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进一步压缩事项办理时限,我委76个政务服务事项的法定办理时限合计为2855天,承诺办理时限为513天,政务服务事项零跑动比例达到75%以上。三是配合市政务服务办积极做好“好差评”的管理体系、查询精准度等41项三级指标的推动落实。四是完成政务服务系统培训计划。采取现场、网络视频会议等方式对有关区审批局、区教育局相关单位进行了6次共计400余人次的专题培训。
          (四)完善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确认并建立我委2021年的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完成失信约束措施的清理工作,定期开展我市教育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归集工作和信用联合惩戒工作。组织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限制子女就读民办学校的惩戒措施。
          (五)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印发了《市教委关于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并在我委官网上公开。该通知同时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六)推进教育系统法制体系建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天津市教育督导条例》经修订后已于2021年11月29日施行,制订的《天津市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印发了《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共办理了3件行政复议案件、7件学生申诉案件、2件教师申诉案件,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七)以法治督察促进法治建设。今年以来,我委顺利迎接完成了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天津市依法治市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我委高度重视法治督察,坚持把接受督察作为一次政治大考、法治大考,根据各督察组督察要点,事前认真准备,成立专班,制作工作预案,事后认真落实整改,加快补齐短板。
          三、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仍待加强。2021年经过对教委机关干部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培训,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公开队伍人员不足,对新出台的信息公开方面的规定理解掌握不够,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需进一步加强。我委政府网站中有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公示信息查询入口,但内容不够详细。重大行政决策的案卷管理工作不够规范,虽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各个环节的相关材料都完备,但未能逐项形成“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式的重大行政决策完整案卷。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为进一步提升我委法治建设工作水平,2022年计划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强化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一规划两纲要”要求,认真落实我市各项法治工作决策部署。
          二是继续开展立法调研。持续关注国家职业教育法修改进程,协调市人大相关委员会、市司法局,适时推进《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立法进程。
          三是完善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启动新一轮高校章程修订核准工作。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市属高校法治工作测评。
          四是继续做好普法工作。推动我市青少年宪法法治学习宣传,开展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依托天津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普法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
          五是继续推动落实“一制三化”改革。完善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继续落实好失信被执行人子女限制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惩戒措施。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一制三化”改革。
          六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信息公开更新和重点工作落实,强化信息公开前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机关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提高机关干部依法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的能力和水平。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