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教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依法治教。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依法执政。为全面推进我委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成立了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我委按时向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实现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常态化。主要负责人带头尽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件亲自督办。市教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通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出台等重要事项都亲自审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下发后,召开主任办公会,党政主要负责人传达并带头学习《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文件精神,听取市教委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报告,研究部署推进市教委依法行政有关工作。
(二)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三次会议精神。在今年2月8日的市教育两委工委会上,党政主要负责人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带领领导班子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疫”的重要指示精神,强调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任务,要求我市教育系统各单位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精神,坚持依法科学防控。
(三)坚持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深入推进教委依法治教、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好“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任务要求,多次组织市教育两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学习会,中心组全体成员参与学习讨论。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的通知(津法发〔2020〕9号)等内容,将法治专题作为领导班子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
做好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工作。2020年3月,市教委组织全市小学对六年级学生父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查询,截至4月15日,共查询出1611位学生父母为失信被执行人,市教委已将有关信息推送至市市场监管委。随后,市教委陆续下发了《关于2020年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实施意见》、《关于我市寄宿制民办初中开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报名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我市开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限制措施的具体实施流程。在今年的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指导意见和各区的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中,都将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内容纳入其中。经过一个多月的政策宣传,截至2020年5月底,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共有873人已履行了生效判决规定的义务,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执行率达到了54.2%,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政策实施以来,有效地促进了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于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积极推动教育系统普法
在教育系统下发《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通知》,为机关干部配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书籍共计500余册,做到机关干部全覆盖。组织安排“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精神”专题辅导视频讲座,同时发放民法典宣传海报400余份,举办了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民法典》专题讲座,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总计300余人聆听了此次专题讲座。组织我市教育系统各单位充分发挥学校资源,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海报、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以多种方式在线上线下多渠道进行宣传。继续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今年由市教委、市司法局主办的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天津赛区选拔赛暨天津市第四届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在中国民航大学举行,天津市广大师生踊跃参与。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了《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三重一大”事项目录(2020)》和《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我委今年共对51件“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法律审核。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对涉及我市教育的重大举措和民众关注的教育综合改革、教育均衡发展、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育设施布局规划等难点、热点、焦点问题,在决策前认真听取区教育局、学校和师生家长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予以吸纳。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重点问题、难点问题,沟通信息,主动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完善专家论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智库专家作用,建立教育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2、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文、相关解读内容在市教委网站、微博公众号等进行发布,并制定了《关于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工作举措》。要求市教委机关及相关单位进行学习,将宣传海报分发至市教委各直属单位、直属中小学及各直属高校。对教育系统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形成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逐一编制操作规程并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公布。持续深化减证便民,取消教师资格认定、中外合作办学等申报材料中的7项证明材料;将7个审批事项减少为5个,取消5个办理环节。严格落实整理取消整合各类年检、年审、年报事项及清理中介服务要件及政府采购活动中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行政复议工作规程》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行政应诉工作办法》。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共受理7件行政复议案件、5件学生申诉案件。根据防控疫情需要,我委在办理学生申诉、行政复议、教师申诉过程中,原则上停止当面接待,积极倡导群众通过来信或其他方式进行申请,确保申诉复议渠道畅通,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我委行政应诉10起案件,未发生败诉情况。继续延续了我委连续多年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无败诉或被撤销的成绩。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存在的问题
1.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足。信息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水平不高,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
2.外聘法律顾问对合法性审查的参与率不够高。我委目前外聘政府法律顾问职能发挥不充分,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上整体参与率不高。
3.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上释法说理与普法引导不够。部分工作人员仍然仅仅运用法言法语进行释法说理,如使用不常见或者当事人不易理解的法言法语解释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2021年计划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我市各项法治工作决策部署。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严格执行《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法律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信息公开更新和重点工作落实,强化信息公开前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机关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提高机关干部依法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完善学校内部治理体系。以落实章程的执行与监督机制为重点,落实学术委员会、理事会制度。以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为重点,推动中小学依法治校。
五是继续开展立法调研。持续关注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职业教育法修改进程,协调市人大相关委员会、市司法局,适时推进《天津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立法进程。
六是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创新、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制机制,整合社会法治教育资源,推进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探索推进我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依托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等活动,丰富普法的内容与形式,促进优质资源的普及与推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
七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申诉案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切实强化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积极配合法院做好行政诉讼审理工作。
八是继续推动落实“一制三化”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完善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一制三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