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海河下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审水上公共消防站项目(码头部分)初步设计变更的请示》(津海开报〔2022〕26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我局曾以《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关于水上公共消防站项目(码头部分)初步设计的批复》(津港航许可〔2022〕7号)对水上公共消防站项目(码头部分)进行初步设计批复,批复总概算为3277.57万元。为保证项目整体工期和工程质量,同意对岸坡加固方案进行调整。
一、变更内容
岸坡加固由原水泥搅拌桩方案调整为钢管排桩方案,钢管桩直径为820毫米,钢管排桩上设帽梁结构。
二、概算变化
项目调整核定概算总投资为3596.3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3007.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05.30万元、预备费84.05万元。
请你单位据此批复尽快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落实各项相关工程建设条件,严格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