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深入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经梳理2015年以来我市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我们研究拟制了《天津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将《天津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附上法律法规依据。请将相关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sfzggwlixk@bbfzsc.com,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
附件:《天津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征求意见稿)》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